图书借阅制度
日期:2020-04-15 00:00:00  发布人:tsg  浏览量:3664

1.持本人有效学生证(工作证)借还图书,禁止代借。一经发现,暂停本人借阅资格一个月,屡犯不改者取消借阅资格。

2.读者到各书库自由选取图书,不得打乱架上图书排序。

3.读者在办理图书借阅之前,请仔细检查图书是否有涂画、污损、缺页等情况,如发现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,作出处理后方可借阅。

4.因馆藏复本有限,图书一律实行限量限期借阅,具体如下:

(1)学生读者:2册/次,每册借期15天,可续借1次,每次15天;

(2)教师读者:3册/次,每册借期20天,可续借1次,每次20天。

5.请按期归还图书,归还期逢寒、暑假,可顺延至开学一周内办理归还手续。

6.凡借出图书,若因学校教学、科研等特殊需要,图书馆有权催还,随时收回,请读者配合。

7.工作人员因工作调动,学生因毕业、退学、休学等原因离校,须还清所借图书后,方可办理离校手续。

8.倡导节能和文明借阅,严格履行有关借阅手续和执行图书馆相关规定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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